晋教高〔2012〕17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
实践教学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高校在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实践教学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省高校的实践教学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高校实验室条件不足,实验仪器设备陈旧老化,实验室条件亟待改善和加强;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不足,个别高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没有达标;实践教学体系还不完善,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还比较陈旧,综合性、创新性、研究性实验项目少;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困难,缺乏长期稳定的运行机制;实验师资队伍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滞后,不适应实践教学改革的需要;实验室管理有待加强,实验室的开放程度仍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要把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作为当前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着力点之一,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点来抓。要建立健全完整和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制订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计划,探索有效的实践教学模式,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统筹安排,加强管理,强化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新增生均拨款要优先投入教学工作,新增教学经费要优先用于实践教学,努力开创我省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
各高校“十二五”期间要切实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增加实验室的面积,改善实验教学的条件与环境,充实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整合实验教学资源,全面实现实验室开放,提高实验中心和实验室的使用效率,实现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学校每年仪器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0%。要购置一批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确保基础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有一定前瞻性,而且品质优良、数量充足,保证实验教学开出率达到教学要求。要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继续完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防盗、防火、防水、防震、防毒、防意外事故等安全管理措施,把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纳入高校日常管理并给以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高校“十二五”实验室建设规划,重点建成建好一批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技能训练中心。为了主动适应实验室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实验的需要,各高校要加快建立实验室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要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切实抓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持续性建设。公布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在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先进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等方面,为我省高校实验教学提供成功经验和示范辐射作用,带动高校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要定期在公开的网站上,公布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开放等方面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各高校要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特点,坚持育人为本,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加强学生能力培养和全面素质提高为目标,将科技创新活动、创新创业教育等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探索并构建新形势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新体系。
各高校要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高度重视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要科学构建与理论教学体系既密切联系又相互独立、内容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特点突出、开放式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根据高校的性质、任务和专业类型,认真规范并设置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积极鼓励单独设置实验课和有针对性地设置一些独具特色的实践教学环节。科学制定适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实践教学方案,合理安排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和场所。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应不低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应不低于25%,促进实践教学在基础与提高、必修与选修、课内与课外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实现实践教学体系的整体完善与优化。
积极采用先进的实验教学技术与方法,大力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实验教学中的应用。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验教学,促进实验教学理论与方法的不断提高与更新,支持开发实验项目和自行研制实验教学设备。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教师的科研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专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等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各门实验课程要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要提高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比例。高校每年开出的综合性、研究性实验项目占已开出实验项目的比例不少于10%。要重视实验教学课的教材、教学指导书、任务书等建设,将实验教材建设规划、编写和选用统一纳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确保实验教材质量。
切实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特别重视和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验室、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通过实现各学科专业资源的多元融合,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优质资源共享度和利用率。要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诊所式教学、模拟现场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改革,特别是要把校内模拟教学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四、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实习基地建设
重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尤其要积极探索高校联系社会、企业、行业、医院等教学实习基地的新渠道、新方式,在充分利用和发挥高校自身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着力提高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每个专业都要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应用类、技能类专业不少于5个教学实习基地。积极探索建立实习基地自主发展的新机制,实现教学实习功能与服务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和建立学科专业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共同育人的新模式。要以专业为载体加强对现有实习基地的内涵建设,丰富产、学、研合作项目,争取得到个人、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教学支持。列入国家级教学建设的项目,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要在共建共管实习基地方面起带头作用。各高校要采取各种得力措施,确保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质量,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本着“双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主动服务社会,通过学校、院系等不同层面与社会的协议(合同)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综合性、专业性、产学研合作的实践实习教学基地。
五、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与发展,要将实验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加强建设。学校应合理定编,配足配齐各实验室的教师、技术人员,努力建立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科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且综合素质较高的实验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应不少于3人。专职人员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要占2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高水平教师到教学实验室工作,鼓励教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开展实验教学的指导工作,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从事实验教学。要鼓励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与辅导本科生的实验教学活动。激励实验室人员努力钻研业务,开展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要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知识、技术不断更新的科学有效的培养培训制度,加强岗位在职培训,加强仪器设备维修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开办专门技术培训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加强课程实习(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在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吸引鼓励高水平、负责任、严要求、能指导的教师,从事课程实习(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指导工作。每个教师指导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5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和本人从事的教学科研研究领域方向保持一致。要制定有效的鼓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对实践教学教师和人员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其职称晋升、岗位评聘等的重要依据。实验教学教师要重点考核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等情况。对长期从事实验技术的人员,长期从事课程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在职称评聘中予以政策倾斜。
六、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管理
各高校必须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紧紧把握人才培养的定位和标准,深入研究实践教学的整体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与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保证实习、实验、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运转。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资源利用合理、学时学分保证、岗位责任落实、考核评估严格、质量效果明显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要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调配、经费投入、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以及质量监控等方面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要明确教学经费中实验教学经费、实习教学经费的比例,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各高校要制定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办法,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选择教学实习基地,要坚持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互惠互利的原则,争取获得实习单位的全力支持,确保教学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提高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质量。各高校要结合学校专业的类型,对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内容,提出规范的标准和明确的要求,严格管理,确保质量。除个别专业外,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必须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要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设计(论文)对其进行校外盲评,并进行公开答辩。要加强实践教学文件、实践教学基本考核资料管理,严格定期保留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程序、模型、作品等,使实践教学活动更有序,更规范。
建立和完善省、校、院系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要经常开展自查自评,及时解决实践教学环节中的薄弱环节。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质量监控,定期公布各校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主要信息及经费投入情况。建立实践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实验教学、实习质量、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检查和监控。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专项调研、专项检查、专项评估等工作,促进我省高校实践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