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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申报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1日 14:30 作者: 点击:[]

全院教职工:

 

接校办通知,331前为2011年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331日前到太谷县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附件为晋中市地方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请注意查看。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222915955308

 

 

20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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